康远制药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
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生产企业: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226(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 一次4袋,一日1次,或一次3袋,一日2次,1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 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14日。 3.单纯性淋病:口服 一次3袋,一日2次。 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 一次4袋,手术前2~6小时服用。
功能主治: 眼睑炎 感染 副鼻窦炎 败血症 呼吸道感染 淋病 尿道炎 宫颈炎 中耳炎 支气管扩张 伤寒 尿路感染 慢性前列腺炎 慢性支气管炎 急性支气管炎 急性肾盂肾炎 急性膀胱炎 肺炎 菌尿 复杂性尿路感染 软组织感染
主要成份: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
用法用量: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 一次4袋,一日1次,或一次3袋,一日2次,1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 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14日。 3.单纯性淋病:口服 一次3袋,一日2次。 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 一次4袋,手术前2~6小时服用。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规格:12袋/盒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
请仔细阅读以盐酸洛美沙星颗粒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使用或在医生与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 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
【药品名称】 | 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
【主要成份】 | 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用法用量】 |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 一次4袋,一日1次,或一次3袋,一日2次,1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 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14日。 3.单纯性淋病:口服 一次3袋,一日2次。 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 一次4袋,手术前2~6小时服用。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 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 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相互作用】 | 1.本品对茶碱类药物和咖啡因的肝内代谢、体内清除过程影响小。 2.硫糖铝和制酸药可使本品吸收速率减慢25%,曲线下面积(AUC)降低约30%,如在本品服用前4小时或服用后6小时服硫糖铝和制酸药则影响甚微。 3.与芬布芬合用可致中枢兴奋、癫痫发作。 4.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使平均曲线下面积(AUC)增大63%,平均达峰时间(tmax)延长50%,平均峰浓度(Cmax)增高4%;故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5.可加强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作用,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及其他项目。 6.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7.去羟肌苷(DDI)制剂中含铝及镁可与喹诺酮类螯合,不宜合用。 8.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9.服用本品前后2小时内不宜服用含金属离子的营养剂和维生素。 |
【规格】 | 12袋/盒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226 |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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