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学上发现能引起耳聋的药物有60多种,涉及抗生素、非甾体抗炎药、利尿剂、抗肿瘤药等,以布洛芬等止痛药、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如链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等)最为常见。
药物性耳聋的特点应引起注意:其听力损害首先发生在内耳高频区,高音听力下降,一般不易被人察觉,待用药数周、数月后,毒性扩展至低频率区,听话发生困难。即使停用此类药物,内耳毛细胞的退化及听神经细胞的变性萎缩却仍在继续,可能使听力完全丧失。
服用这类药后一旦出现眩晕、耳鸣,应立即停用,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维生素、神经营养药和血管扩张剂等,同时进行积极的听力和语言训练,力争使轻中度耳聋的听力恢复,将危害降至最低。